如果你是一个网络阅读爱好者,以下这则新闻恐怕会让你的心脏轻轻地颤上那么一颤近日,贾平凹、刘心武、麦家、韩寒、郭敬明等50位作家联合发出一篇愤怒檄文,声讨百度明火执仗大肆侵权。
事情起因是:百度文库在没有取得任何人授权的情况下,收录了这些作家的几乎全部作品,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下载阅读。“不告而取谓之偷,百度已经彻底堕落成了一个窃贼公司。”长达3000字的充满火药味儿的声讨书,给百度的行为下了这样一个定义。
作家们在声讨书中发出了这样的“威胁”:“如果放任百度继续侵害我们的权益,我们将无法凭此生活,只能放弃我们的写作事业。这是一个悖论如果所有的书都可以免费阅读,那么长久下去,必将无书可读。”
作家争取自己的权利无可厚非,但如果此举剥夺了无数网友网上阅读的乐趣,又显得缺了点人情味儿。这也是一个悖论。
好吧,如果作家们赢了,百度文库撤销了所有作家的作品,这样网上读书的享受是不是从此便“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”了?网友们很担心。
相对于网友们的忧虑,百度倒是很平静。截至目前,百度仍然“暂无回应”。
百度的不回应,不禁令人联想到一头扎进沙中逃避危险的鸵鸟。虽说是眼不见为净,但危险其实还在那里,并未远离。逃避并非解决问题的好方法。随着时代的发展,数字版权问题一次比一次声势浩大地冲击而来,已经不容漠视。此事解决不好,将是三方受伤的局面。第一,作家辛辛苦苦“点灯耗油”写的书,毫不留情地“被免费”了,他们是否还有动力继续创作?第二,作家不写作,千千万万习惯网上阅读的网友怎么办?高尔基说,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,没有书读的生活,难道真要倒退着过?最后,即使网站财大气粗,但失去了吸引网民的诱饵,靠什么增加点击率,又靠什么赢得广告商?长此以往,受伤真的不是一点点。
我们一直在说,网络时代已经来临,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,也带来了很多副产品。每个用户都可以通过网络上传或者下载文字、电影、音乐……就在这无声无息的下载和上传之间,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蔓延并愈演愈烈。网络时代如何保护知识产权,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话题。
其实,在数字版权问题上,已经有不少先行者的模式值得借鉴。比如,一些唱片公司在卖唱片之余,不断开发衍生产品,数字音乐便是其中一项。这些唱片公司将正版歌曲卖给网站,网友们通过手机或电脑可以随时下载喜欢的歌曲,而收费相对于购买唱片来说,是极低的。
又比如,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,自2003年起便开始收费阅读,建立了阅读千字付费两分钱、三分钱的模式,并将部分收入兑付给作者,实现利益共享。
两分钱三分钱,大家都出得起,一块钱两块钱,就是坐一次公交车喝一瓶矿泉水的价格。这样的付出,对于每个人来讲并不算多。但别忘了,网络是那么浩瀚的一个存在,例如起点中文网,便有超过千万的注册用户每天贡献着点击量。汇沙成塔、积少成多,其总量相当可观。盛大文学CEO侯小强曾透露,互联网的收费阅读,一年便可带来几千万的收益。盛大文学的平台上,已经缔造出年收入100万以上的作家10多名,年收入10万以上的作家100多名。
一个文明的社会,知识产权无疑应该受到充分保护。这不仅仅是钱和生存的问题,还关系到这个社会是否具备基本的公平与正义。当你在欣赏一部小说的时候,无论是网上阅读还是网下阅读,你都应该给作者付费,这是基本的规则,也是一种对他人的尊重。
在版权意识越来越浓厚的情况下,可以预言,就像KTV被收取歌曲版权费一样,网络阅读收费也是大势所趋。但这样的收费不能是高额的,只有这样才能让网友们继续享受网上阅读的便捷与乐趣,实现网站和作家的双赢。
相信对于百度来说,技术不是问题,转变的应该是态度,是观念。希望百度能够放下身段,为长远计,好好和作家们谈一谈。
作者:葛艳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