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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歌再遭欧盟调查:Android系统开放性有条件
时间: 2014/2/13 15:07:48  点击: 1647
键应用,三星等Android设备生产商必须与谷歌签订“移动应用分销协议”。该协议的完整条款此前从未披露过,但谷歌与甲骨文在2012年爆发的专利和版权官司曾经揭示过其中的两条。哈佛商学院教授本·埃德尔曼(BenEdelman)最近在他的博客上发布了这批完整文件。

该协议是2011年和2012年与三星和HTC签订的。虽然谷歌仍在使用类似的协议,但目前无法确定现有版本的条款是否与之前完全一致。

谷歌与三星和HTC签订的协议明确表示,必须在设备中“预装”十余款谷歌应用,而且要将谷歌设置为默认搜索。除此之外,谷歌搜索和PlayStore还必须在主屏上显示,而其他谷歌应用最多滑动一屏就必须找到。

这些条款会导致AOLMapQuest和微软必应搜索等竞争对手,在多数Android设备上处于不利地位。身为微软特聘顾问的埃德尔曼表示,这些条款“帮助谷歌挺进了一些原本存在竞争的领域。”

投资银行Rutberg & Co.研究主管拉吉夫·钱德(RajeevChand)表示,谷歌对设备厂商施加的这种限制对用户来说有利有弊。

他表示,一方面,谷歌的规则意味着移动体验会有所缺失。但与此同时,Android的强大地位和一贯性却可以吸引更多开发者,从而为用户带来更多更好的应用。

谷歌已经成功在Android设备上推广了自家应用。根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comScore的数据,去年12月全美使用量最大的10款Android智能手机应用中,就有4款来自谷歌。而在苹果iPhone中,排名前10的应用只有YouTube一款属于谷歌。

但并非所有设备厂商都接受了谷歌的条款。亚马逊虽然也在KindleFire平板电脑中使用了定制版Android系统,但并没有包含谷歌搜索、YouT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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