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售业与电商联合o2o模式:线下体验线上交易 |
时间: 2013/11/9 11:03:48 点击: 5912 |
去年年底的时候,阿里巴巴马云和万达王建林有一个标的为一个亿的惊天豪赌。王如是说道:“10年后,如果电商在整个中国大零售市场份额占50%,我给他一 个亿,如果没到他还我一个亿。”关于这个故事后来有若干个或澄清或补充的版本,有说没有这回事,有说马云没有应战。但不管如何,这种事总是吸引眼光的。今 年夏天的时候,有一个媒体请了一些观察者、评论者以及从业者,一起在杭州“站队辩论”,究竟谁会赢? 但其实这个队不好站,因为“电商”两个字太难以划定一个界限了。比如说看电影这件事,你在线上通过一个网站下单,然后跑电影院里按照短信上所获得的码从自动出票机里获取一张票,然后再进入电影院享受视听效果,这算不算“电商”? 同样的道理可以发生在旅行上,机票火车票我们现在都可以在网上购买,但飞机火车所真正意义上提供的服务,却不可能在线上让你享受到。好了,现在问你一句,12306算不算电商? 在过去的传统社会中,非常讲究一个“银货两讫”——尤其是个人交易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,天经地义——这个货可以是某一种具体的商品,或者某一种不那么具体 但的确能感知到的服务。早年电商的领域,仅仅是“具体的商品”:电商就是卖东西的。但今天意义上的电商,已经跨过了这个界限:它们开始卖服务。线上完成交 易,线下你自行去体验或享受这个服务。 故而,其实这个赌约无论是否真实存在,意义并不大。但有意义的事情却是这样的:我们未来的消费,将在很大程度上被切割成两个部分:交易归交易,产品/服务交付归产品/服务交付。这两者出现了分离。 线上交易线下体验大致在我们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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