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拟运营商10月前登场:民营资本入电信业之始 |
时间: 2013/5/20 23:13:11 点击: 10062 |
供2年合约机套餐:转售企业可采用预付费方式开展业务,最多只能向用户预收2年的服务费用。
8、号码资源:工信部将规划统一号段用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,并分配给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。 尽管移动通信业务试点的内容与“虚拟运营商”并非一致,但人们更愿意当它就是“虚拟运营商”,因为这是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之始,既有改革之意,也被很多人认为可以开始在电信业“捞一桶金”,但值得注意的是,很多互联网企业由于外资股权比例问题,将没有资格申请牌照。 最晚10月份开始试点 根据工信部上周末发布的《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》,由工信部主导,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。 此前1月8日,工信部公布了《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,征求公众意见;2月6日,停止征求意见。而3个月后,工信部正式公布了试点方案,时间表在人们预料之中。 业内预计,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最早会从7月开始,最晚会在今年10月开始。 这是因为工信部的文件规定,“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,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,并明确与转售 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。在有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,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,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2家以上转售企 业开展合作”。 也就是说,申请者首先要向工信部和三大运营商申请,撇开工信部的批复进程不说,三大运营商最晚必须在申请者提出合作意向4个月内与其中2家以上签约,这样算下来,最晚三大运营商需要开始实施试点。 但是,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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