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拟运营商10月前登场:民营资本入电信业之始 |
时间: 2013/5/20 23:13:11 点击: 10064 |
并不意味着移动通信转售的产品最晚在10月份推出,因为即便三大运营商统一合作,还需要准备相关产品。
被人看作是“虚拟运营商”牌照 何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?工信部文件的解释是,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,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。 按照通俗的说法,其实就是从运营商处买来手机通话时长,再包装成自己的品牌,卖给用户。 目前很多人将国内即将实施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比作“虚拟运营商”,实际上两者有类同之处,但不完全一样,准确来说,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只是虚拟运营商业务的一部分。 虚拟运营商,是指那些没有基础网络而经营电信或者电信的增值业务的厂商。他们利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设施或产品,将业务细化、个性化,通过业务代理或者分销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各种电信增值服务。 国外的虚拟运营商十几年前就开始推出,成功的不多,业务日渐衰弱,但最初推出时由于被视为可以打破电信业垄断,因而“虚拟运营商”这个名字叫得很响。 香港2001年发放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牌照时,首个获得牌照的润迅通信也被赋予了推出无线电话卡服务的权力,与目前国内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类似。 专为民营资本开辟的电信业务 从此次工信部的文件来看,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似乎是专为民营资本而生的。 工信部的文件规定,试点的目的就是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,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、创新的优势,鼓励业务和服务创新,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、差异化的应用需求”。 另外,文件规定,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民营公司,其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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