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论:阿里上市何去何从 |
时间: 2013/11/7 16:06:01 点击: 12174 |
伙人制度。
合伙人制度并非因上市而生,但是却似乎一度关上了阿里通往港交所的大门。不过,短短数日之后,双方的态度都开始趋缓。10月24日,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再次发文,透露出妥协之意,认为合伙人制度可以讨论。随后,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也呼吁对阿里巴巴集团能否上市进行磋商。 与港交所的犹疑不同,纳斯达克(3931.95, -7.91, -0.20%)CEO鲍勃·格雷菲尔德要热情许多,“阿里巴巴到纳斯达克上市是我们的荣幸”。 而马云则一方面承认阿里确实和美国方面有过沟通;另一方面,他也看好香港方面态度的转换,“为了香港我们推迟上市,我们失去了一次用很好的价格 (从雅虎手中)回购股票的机会”。 如果阿里能在2015年底前上市,作为激励性措施,阿里就能够以较低价格回购雅虎持有的10%的股份。 在港交所原本要关上的大门又缓缓打开之后,双方的漫长谈判还会持续。 解码合伙人制 根据马云、蔡崇信透露的信息,一度被港交所挡在门外的合伙人制度,和港交所一直坚持的同股同权,只有一处区别,即合伙人拥有半数董事的提名权。在其他方面,合伙人制度完全尊重同股同权的原则。 在25日的交流会上,马云解释说,之所以坚持,原因在于希望集团CEO一职从合伙人当中产生。今年5月马云辞任CEO后,陆兆禧开始成为继任者。而马云在不到50岁辞任CEO一职,主因之一就是为了促进合伙人制度的落地。 正如李小加在第二篇名为《梦谈之后路在何方 股权结构八问八答》的博文中所说,在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中,并没有合伙人这一概念,而只有股东、董事、管理团队等主体。其中,股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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